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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時報【陳志賢/台北報導】
萬華「頭北厝」幫派涉嫌長期魚肉鄉民,向商家收取高額版權費、恐嚇高價購買小菜及冰塊、暴力討債、開設賭場。台北地檢署二日偵結,依組織犯罪、恐嚇、強制等罪,起訴「頭北厝」角頭「豆漿」王春成、「瓜子」黃永城等廿五人。至於大哥的女人繼而組成大嫂團穩固地盤,被抓後羈押中。
檢方懷疑,王春成等人長期魚肉鄉民,坐擁豪宅及保時捷名車,甚至檢警搜索時一度曾經在王春成的名車上發現數十萬現鈔,懷疑王春成、葉建林疑將不法所得洗錢漂白,涉嫌違反洗錢防制法,將王、葉兩人簽分被告偵辦。
檢方調查,「頭北厝」屬於萬華地方幫派,混跡萬華西園路、和平西路、環河南路、廣州街一帶,並在西園路一棟大樓設立聚集據點。
起訴書指出,王春成、黃永城自民國九十七年起,唆使集團成員在「頭北厝」的勢力範圍內,強賣物品及權利,並且從事經營賭場、暴力砸店及傷害等犯罪行為。
「頭北厝」成員對萬華地區多家餐廳或「阿公店」的負責人或會計,脅迫他們以高價購買卡拉OK伴唱帶,並對多家商店及小販強賣民生用品、小菜、水果、冰塊等物品。
若有商家抗拒「頭北厝」的強賣行為,王春成等集團成員便砸店、毆打商家,並強占艋舺公園做勢力範圍內經營流動賭場抽頭,收受保費費,對於萬華地區治安造成危害。
檢警今年五月中旬大力掃蕩「頭北厝」後,將王春成、黃永城等人聲押獲准。集團成員卻趁機脅迫萬華商家簽立同意書,表示他們購買的商品都是基於「自由意願」,並強迫商家必須要在王春成等人的案件中作偽證,讓王春成等人早日脫身。
此外,王、黃等人遭收押後,「頭北厝」改由同居人黃梅花、高月凰等「大嫂團」接手地盤。檢警八月底展開第二波搜索行動,將「大嫂團」成員聲押獲准。
引用自: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00903/4/2cbn1.html